该图为人工智能驱动下山东数字乡村公共数据共享相关政策时间轴,按时间顺序串联 2017 年 7 月至 2026 年的八项政策节点,采用上方国家与规划文件、下方专项与行动文件交错排布的方式呈现政策演进脉络,并在底部说明 2025 年节点为相关政策衔接的概括,并非单一文件名称。早期节点中,2017 年 7 月《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强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与智能治理,为乡村公共数据智能应用提供支撑;2019 年 5 月《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进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提升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中期节点中,2021 年 12 月 “十四五” 农业农村现代化部署要求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加强数据采集与应用、推动乡村治理与数字技术融合;2022 年 1 月《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提出健全数字乡村统筹推进机制、推动涉农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深化数字技术赋能公共服务;2023 年 2 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强调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完善数字治理规则。后期节点中,2024 年 10 月智慧农业指导意见与行动计划提出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完善数据目录标准和共享制度、深化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共享交换;2025 年公共数据治理与数字乡村衔接节点侧重强化省域协同治理与共享规则、深化涉农数据整合应用、统筹产业发展与公共服务需求;面向 2026 年设置 AI 驱动共享机制研究窗口期,重点破解数据孤岛和标准不一致问题,统筹技术、组织和制度机制创新,服务山东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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