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表为研究进度与预期成果安排,研究周期划分为五个时序阶段,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持续至 2027 年 10 月,备注说明进度仅为建议方案,最终以立项通知、任务书为准,申报阶段仅开展文献与方案筹备。第一阶段 2026.10—12 重点搭建理论与概念框架,产出论文,梳理人工智能驱动数字乡村公共数据共享的理论逻辑与分析框架;第二阶段 2027.01—03 聚焦共享现状与障碍诊断,完成论文,研判山东数字乡村公共数据共享现实障碍并提出初步治理对策;第三阶段 2027.04—05 开展 AI 作用及权责机制研究,撰写论文,解析人工智能辅助、权责规则对公共数据共享主体行为的影响机制;第四阶段 2027.06—08 进行协同治理与绩效比较,形成智库报告,给出完善山东数字乡村公共数据共享机制的对策建议;第五阶段 2027.09—10 梳理政策工具、整合全部研究内容,形成结题综合研究报告。成果体量建议为政策咨询报告约 3 千字、综合研究报告约 20 千字,成果形式与交付时间服从专项规定。适用于社科课题申报书、项目计划书、研究实施方案撰写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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