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形图展示不同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机器人三种能力获取模式的未来选择占比,模式分为所有权型、使用权型、结果服务型,各行数据为经营主体内部占比,总和为 100%。专业服务主体更偏向所有权模式,农机服务组织所有权型占比 59.5%,使用权型 30.7%,结果服务型仅 9.8%;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所有权型 50.3%,使用权型 32.7%,结果服务型 17.0%,体现这类主体更倾向持有设备资产。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处于中间水平,农业企业所有权型 46.3%、使用权型 25.3%、结果服务型 28.4%;农民合作社所有权型 43.6%、使用权型 22.3%、结果服务型 34.0%。家庭农场与种养大户明显偏向结果服务型,家庭农场结果服务型占比 45.5%,所有权型仅 31.4%;种养大户结果服务型 44.0%,所有权型低至 25.9%。数据反映显著群体差异:服务类主体愿意购置自有设备开展对外服务;普通生产经营主体更愿意直接采购作业结果,规避设备购置、运维带来的资金与管理压力,使用权模式在各类主体中均保持一定占比,作为过渡选择。调研结果能够为农业机器人服务化产品设计、市场推广与政策制定提供实证依据。无论农业产业研究人员、农机企业市场分析师还是课题图表创作者,都可借助该图表分析不同主体的模式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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